1-2:若一級機關所屬可受訪視案件數僅1件時,是否可不用每年重複訪視該案?
- 發佈日期:2024-01-17
- 發佈單位:新北市政府採購處
- 類 別:常見問答集
- 詳細內容:
-
倘同一年度一級機關所屬可受訪視案件數僅1件,仍請依規定辦理訪視。
|
瀏覽人次:83 人
更新日期:2024-01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