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入內容區塊

新北市政府促參招商網

新北市政府

  • FB
  • 張貼至「Plurk」【另開新視窗】Plurk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字級設定:
  • 小字
  • 一般
  • 大字
新北市政府促參投資契約重點注意事項自檢表(113年11月修訂版)
  • 發佈日期:2024-11-27
  • 發佈單位:新北市政府採購處
  • 類  別: 促參法令- 新北市政府
  • 詳細內容:
  • 修正「新北市政府促參投資契約記載事項自檢表」,並修正名稱為「新北市政府促參投資契約重點注意事項自檢表」(下稱自檢表),自113年11月27日起適用。

    機關(學校)依據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」辦理促參案件時,請於個案公告招商或優先定約(尚未議約)前,先就自檢表逐項檢視及核章後,併投資契約(草案)函送本府複核。
     


*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,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,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。

相關附件:
  • ODT
  • DOCX
  • PDF
瀏覽人次:252 人 更新日期:2024-11-27